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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区高胜诉率离婚诉讼婚姻房产抚养权纠纷律师

更新时间:2018-01-22 12:08:42 浏览次数:155次
区域: 广州 > 白云 > 同和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
: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继承婚姻家庭律师团队业务范围:
1、针对婚姻继承家庭纠纷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提供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案;
2、遗产继承纠纷、债务继承纠纷;
3、遗赠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4、遗嘱继承纠纷;
5、继承权纠纷;
6、遗产份额分配纠纷;
7、离婚纠纷;
8、婚姻财产、债务纠纷、抚养权纠纷;
9、婚前财产纠纷、同居财产纠纷、无效婚姻纠纷;
10、分家析产、共有房产分割纠纷;
11、离婚协议、遗嘱等文书起草代书;
12、其他
婚姻纠纷法律知识:当今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出行工具改善。好多人离开家乡外出工作。这一社会现象导致了社会人口流动性较大,所以,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符的问题时有发生。因此,离婚案件的管辖权问题值得进行分析。
  一、管辖权、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
  通俗来说,管辖权是指该案件应到哪一级法院进行审理,应当由具体的哪一个地区的法院审理的问题。即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
  住所地是指其户籍所在地,如果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则将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
  经常居住地,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二、原告就被告原则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三、特殊情况下离婚案件管辖权的确定
  (一)特殊情况下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在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被劳动教养;被监禁。
  (二)夫、妻离开住所地时的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情况下管辖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你决定为自己的案件聘请一个律师,但请一个怎样的律师才能对自己的案件有帮助。无论是熟人介绍的,还是自己寻找,按照以下四个方法进行筛选,能对您有所帮助.
,要审查资格
通过电话咨询后要预约在律师事务所面谈与检查律师证。
第二,不要迷信老律师
律师资格考试是从1993年才开始的。
第三,不要迷信包打官司
千万不要相信“包诉”、“官司不败”之类的谎言,律师从当事人处了解的信息,只是案件的一部分,双方证据在法庭出示后,才能还原案件的基本事实。仅听你一面之词,就敢包诉的律师,他不是对你的案件有信心,只是对你钱袋子有兴趣。
第四,能提示风险、肯指导证据的律师才是你需要的
一个有经验并负责任的律师,在了解案件后,会对该案件形成自己的专业判断,提示当事人相应的诉讼风险,并对证据作出指导。提示风险说明律师已经发现案件的不足,指导证据是希望通过双方的努力减少风险,或更好的维护权益。从案件本身出发,努力减少风险、更好的当事人维护权益,这远比附和当事人,空口承诺强。因为任何行业里,只有肯干活、想干活的人,才能把活干好。
打官司找律师,终是当事人自己做主,但挑一个有能力、肯尽心为你着想,维护你权益的律师,比一个只会附和你,满口没问题甚至没有律师资格的人,要靠谱的多。以上建议敬请参考。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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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0-8520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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