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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遗产继承纠纷广州专业处理遗产继承法律问题的律师

更新时间:2018-02-28 10:07:01 浏览次数:105次
区域: 广州 > 海珠 > 广州大道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
: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继承婚姻家庭律师团队的业务范围 1、法律咨询 2、遗产继承纠纷 3、遗嘱继承纠纷 4、遗赠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5、法定继承、转继承、代位继承纠纷 6、继承权确认纠纷7、起草离婚协议书、分居协议书、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文书 8、离婚诉讼 9、婚姻财产纠纷、婚姻债务纠纷 10、抚养权纠纷 11、离婚后对隐匿财产重新分割案件 12、同居财产纠纷、婚前财产纠纷 13、代理婚姻无效、解除同居关系14、涉外、港澳台继承离婚纠纷 15、分家析产16、财产真实所有权确认17、老年人财产纠纷、黄昏恋再婚财产纠纷、遗产纠纷 18、其他19、代理生效判决的强制执行
遗产继承法律纠纷知识:一、继承的一般情形:法定继承
  死者在生前没有约定继承方式的,默认采用法定继续的方式来分配遗产,法定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中对于继承顺序的规定进行继承,配偶、父母、子女是继承人,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则为第二继承人,只有在没有顺序继承人或者是顺序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才可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
  二、继承的特殊情形
  1、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及死者在生前指定了继承人,明确表示了自己的遗产只能有他继承。需要注意的是,遗嘱继承的指定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法定继续人之外的继承,属于遗赠。
  2、遗赠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集体或者是国家,却别于遗嘱继承,若是被遗赠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则可进行法定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顾名思义,就是被继承人没有继承人或者各继承人没有尽到扶养的义务的,则可通过把自己的遗产通过遗赠的方式交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但其在被继承人生前须尽到扶养义务。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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