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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买房退定金官司律师 不买房退款咨询

更新时间:2018-03-13 13:30:16 浏览次数:138次
区域: 广州 > 海珠 > 滨江路沿线
类别:商业纠纷咨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室
广州买商铺签了认购书交了定金,不买了定金可以退吗?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签了《认购书》,交了购房定金,然而,在正式办理购房事宜时,被告知买卖合同和租赁(返租)合同捆绑签订,且条款不可更改。购房者不满,协商未果。那么,先期交的10万元定金能退吗?
2015年10月,吴某认购某商铺一间,签订了《认购书》并交纳定金10万元,并约定开发商包租5年,且如果买受人未按期与出卖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视作买受人自动放弃认购该房产权利,出卖人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单方将上述房屋收回另行出售,因转售而获得的一切款项归出卖人所有,且不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定金。去年9月,吴某妻子杨某前往售楼部办理正式买卖合同事宜,售楼人员强调合同须捆绑签订且不允许修改。杨某就合同部分条款提出质疑,售楼人员表示该质疑过于繁琐,不予解答,并拒签合同。
吴某认为,开发商的行为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认购书》,退还定金10万元。开发商称,已尽到了通知义务,不存在违约,定金不退。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吴某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书》合法有效,依约支付了购房定金,针对购买商铺的方式、价格等条款,与开发商进行了磋商,但终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导致未能签订购房合同。根据相关规定,吴某交纳的10万元定金予以退还,但不适用于定金罚则。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认购书》,退还吴某的10万元定金。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张律师电话:1807880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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