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法律咨询 > 越秀区盗窃罪辩护律师 天河上社看守所会见律师收费
广州
[切换城市]

越秀区盗窃罪辩护律师 天河上社看守所会见律师收费

更新时间:2023-05-08 16:16:28 浏览次数:458次
区域: 广州 > 越秀 > 北京路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2501室;地铁:区庄站B2出口;      
寻衅滋事罪怎么认定?涉嫌寻衅滋事罪怎么收费?

专注刑事辩护24年,丰富执业经验,值得你选择信赖。

邹强主任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38 2218 8271;咨询微信号:2396684142

如果您有任何意向或咨询委托,您可以联系我们,我们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本所绝不会出现互相推诿之事。这是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无法做到的,欢迎来电咨询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秩序,同时也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但主要客体是公共秩序。

从刑法分则对寻衅滋事罪的表述来看,立法也明确将破坏社会秩序作为该罪的构成要件。此时可以把犯罪对象是否特定作为判断依据。当犯罪对象不特定时,该行为侵犯的主要是公共秩序,其行为应构成寻衅滋事罪。

因为犯罪对象不特定,就意味着不特定的财物处于不安全的状态下,随时有遭到侵犯的可能。与此同时,这种行为也会导致不特定人即不特定财物的所有人缺乏应有的安全感。

因此,当犯罪对象不特定时,犯罪行为所侵犯的主要客体必然是公共秩序。本案中杨某的行为其只是针对银行业务员这一特定对象进行,并且对正在办理业务的人明确说明他是在抢银行,让其他人走开,怕伤害他们,从这点可以看出杨某的行为并不是出于藐视法纪、显示威风,寻求精神刺激等流氓动机,且杨某的行为并未造成公共秩序的严重混乱,因此,杨某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每年代理刑事案件上百件,为无数当事人洗刷冤情,积累大量实战经验,与广州各大看守所、公、检、法等系统都保持密切联系,真心真情的为当事人争取大的利益!

广州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4月21日
注册时间:2014年04月16日
UID:123460
---------- 认证信息 ----------
邮箱已认证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