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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亚杰道德发展阶段论

更新时间:2017-10-16 16:08:21 浏览次数:1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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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教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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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亚杰认为,儿童的道德发展是一个由他律逐步向自律、由客观责任感逐步向主观责任感的转化过程。他利用对偶故事法研究儿童品德发展,并将儿童的道德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

阶段为“自我中心阶段”或前道德阶段(2-5岁),该阶段儿童缺乏按规则来规范行为的自觉性,在亲子关系、同伴关系、价值判断等方面均表现出自我中心倾向;

第二阶段为“阶段”或他律道德阶段(6-7、8岁),该阶段儿童表现出对外在尊重和顺从,把确定的规则看作是的、不可更改的,在评价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时完全以的态度为依据;本文来源 广东教师招聘网 gd.z***

第三阶段为“可逆性阶段”或初步自律道德阶段(8-10岁),该阶段儿童的思维具有了守恒性和可逆性,他们已经不把规则看成是一成不变的东西,逐渐从他律转入自律;

第四阶段为“公正阶段”或自律道德阶段(10-12岁),该阶段的儿童继可逆性之后,公正观念或正义感得到发展,儿童的道德观念倾向于主持公正、平等。

很多学生区分不清楚后面三个阶段,下面我们用一些简短的语言总结一下:

他律阶段的孩子只能根据行为结果做机械的判断,认为受到惩罚的行为就是不好的行为,定好的事情是不能改变的;而第三阶段可逆性阶段,故名思义,孩子不再认为一切都是固定不变的,他们认为所有的事情都可以改变;第四阶段——公正阶段,也是皮亚杰道德发展的高阶段,处于这一阶段的孩子他们在做判断时会去考虑别人的特殊情况或者行动的动机,更加强调公正平等符合每个人的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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