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双方或单方依据情况变化,按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对原合同条款进行修改以及补充的法律行为http://www.la***/qingdao。
一般来说,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
在变更劳动合同时,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也是其变更应遵循的原则,劳动合同关系是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形成的,其变更当然应当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进行。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后对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内容的变更达成一致意见时,必须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任何口头形式达成的变更协议都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变更的书面协议应当指明对劳动合同的具体变更条款,并应订明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的生效日期。
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无论是何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都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和条件等,如果应该变更的劳动合同内容没有及时变更,由于原订条款继续有效,往往使劳动合同不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从而引起不必要的争议。
青岛律师劳动合同变更应该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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