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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看守所第三看守所刑事律师会见与法院辩护

更新时间:2018-05-01 17:44:21 浏览次数:130次
区域: 广州 > 广州周边
类别:其他法律咨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介绍: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是一支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团,当中有多名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资深律师,且均毕业于国内一流大学法学院,部分成员有着十多年法院法官经历出身的律师组成,有着非常丰富的执业办案经验,我们实行重大复杂案件集体研究制度,所以一直以来保持着高胜诉率,得到委托人及其亲友的一致认可。
一、处理刑事案件的一般要多久?
  对于大部的案件而言,走完这三个程序的时间在6、7个月左右。也就是说,从人被抓算起,直到判决下来大致需要6、7个月。而少数疑难、重大、复杂的犯罪案件,这个过程会大大加长,甚至一年多两年也不奇怪。
  二、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1、侦查: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审查起诉: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审判: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综上可知,刑事案件的处理事从一般行为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算起,处理的期限一般是在6、7个月左右。处理的流程是侦查、审查起诉、审判这三个阶段。其中,在侦查阶段中,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工作严谨,勤勉尽责,思维缜密。担任辩护人,擅长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担任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提出民事赔偿请求,提出对被告人的量刑意见,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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