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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从化清远盗窃车交通损害赔偿主体的确定事故律师

更新时间:2013-08-30 09:35:52 浏览次数:211次
区域: 广州 > 从化
类别:诉讼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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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盗窃他人机动车使用并发生交通事故,除盗车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外,具有明显过失或者重大过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与盗车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使用盗窃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主体。
  使用盗窃、抢劫的车辆是违法行为,盗窃他人机动车使用发生交通事故,盗车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车辆所有人的责任承担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在机动车所有人(包括实际有权使用人等)具有明显过失或重大过失时,应当由盗车人与所有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该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知道自己所有的机动车对社会,对他人具有非常明显的潜在危害,那么他就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机动车。例如,机动车所有人将自己的机动车随意停放在公路边未锁好车门就离开,导致该机动车被盗后产生的损害,该机动车所有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很明显他具有重大过失,而他承担责任的理论基础是因为他是一个机支车的管理者,而他未尽到管理者的责任。
  2、在机动车所有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发生的机动车被盗窃后产生的交通事故且负有赔偿责任时,由盗车者自行承担,机动车的所有人不负任何责任。
  因为这种情形下该机动车所有人已经无法实际管理该机动车,也无法从窃盗者使用机动车的过程中获得任何利益,而且产生不能实际管理的原因并非自己的任何过错,而是一些极端非正常因素造成的。例如,机动车停放在车辆保管站被盗后产生的责任,该机动车所有人无需承担。另外在机动车被抢劫的情形下发生的损害赔偿,机动车所有人也无需承担责任,理由同前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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