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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找广州专门的刑事律师

更新时间:2018-06-29 12:41:09 浏览次数:129次
区域: 广州 > 天河 > 体育中心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
: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成员律师工作严谨,勤勉尽责,思维缜密。担任辩护人,根据证据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多年的刑事辩护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验。  
法律知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6条和六机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次被讯问后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侦查人员应当告知他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由其亲属代为聘请。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的,看守机关应当及时将其请求转达办理案件的有关侦查机关,有关侦查机关应当及时向其所委托的人员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转达该项请求。犯罪嫌疑人仅有聘请律师的要求,但提不出具体对象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者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推荐律师。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是指案情或者案件性质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能因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的有关材料和处理意见需保守秘密而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并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准许。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受委托律师要求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和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侦查人员应当如实介绍涉嫌罪名和许可会见,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不能以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予批准。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5日内安排会见。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代理了涉及贪污、受贿、杀人、盗窃、收脏、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合同、信用证各类刑事案件达千余件。通过专业的分析与细心的沟通,凭借敏捷的思维与雄辩的口才,向法庭发表突出焦点性的辩护意见,使诸多案件被告人被作出减轻从轻处罚、免于刑事处罚和无罪的判决,大程度维护了被告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当事人高度信任与赞赏,并赢得了社会良好的口碑,被称为“人品信得过,业务过得硬”的好律师。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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