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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劳动纠纷律师广州劳动合同律师专业负责口碑好

更新时间:2014-04-28 09:15:13 浏览次数:362次
区域: 广州 > 天河 > 体育中心
类别: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广州市天河路悦新街11号16层
广州专业劳动纠纷、劳动仲裁律师团队,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本律师团队,以代理企业高层领导、基层员工、外国人在中国的案件、涉及到劳务派遣案件、集体诉讼等劳动纠纷为主,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为重点。
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本着一切对当事人负责,一切从当事人利益出发的职业理念,竭诚为当事人提供以下业务:
  一、代理劳动争议调解、代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起诉书、答辩书、反诉书、上诉书等各类法律文书,代为出庭代为提起上诉,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等。代理范围: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2、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纠纷;3、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纠纷;4、工资、加班工资、计件工资、补贴、津贴、提成、奖金等劳动报酬纠纷;5、城镇保险、小城镇保险、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纠纷;6、病假、医疗期、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医疗补助费纠纷;7、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纠纷;8、调岗、调薪、变动工作地点纠纷;9、出资招用、出资培训、提供特殊福利待遇与服务期纠纷;10、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纠纷;11、带薪年休假纠纷;12、职业病、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与工伤待遇纠纷;13、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纠纷;14、除名、开除、辞退、辞职、离职纠纷;15、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替代通知金、违约金纠纷;
二、担任用人单位劳动人事管理顾问,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控制用工成本与法律风险,就用人单位诸如人员招募、员工入职、劳动合同签订、员工培训、员工日常管理、商业秘密保护、绩效考核、工资发放、社保福利、员工离职、竞业限制等等相关劳动人事事务,通过下列方式提供顾问服务:1、以电话咨询、邮件咨询或当面咨询的方式;2、以审核、修改或起草日常行政管理文书的方式;3、以审核、修改或起草合同协议的方式;4、以审核、修改或起草规章制度的方式;5、以设计人事表单的方式;6、以设计专案的方式。您的问题就是我的问题,您的满意是我大的追求!只需要您的一个电话,我将全力为您服务!及时的帮您解决法律问题!同时希望您把我推荐给您身边更多需要法律帮助的人。来访请先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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