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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产买卖商铺买卖定金纠纷律师不胜诉不收费

更新时间:2014-06-06 10:05:13 浏览次数:163次
区域: 广州 > 越秀 > 西门口
类别:房地产纠纷咨询
地址:广州市悦新街11号16层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一直致力于房产法律业务,拥有丰富的房地产诉讼案件代理经验以及非诉讼法律服务经验。: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房地产案件,涉及标的额财产巨大,其中过程复杂,所涉及法律问题繁多,单凭自己的主观判断,很难在复杂的房产纠纷中保护自己的利益。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房地产律师。
《定金协议》是买卖房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通常于买卖双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之前签订。由于《定金协议》约定的内容直接关系到房产买卖的交易要件及交易细节,因此它的签订也尤为重要。那么实践中签订《定金协议》要注意的基本要点有哪些呢?
  

  1、定金协议要有明确的买卖双方、具体的成交房屋地址、成交价格、定金数额、成交条件、违约责任,以及签订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

  2、定金的高数额为买卖成交价的20%,超过该比例的视为预付购房款。例如:成交价为100万的房产,定金的高比例为20万元,如果买方支付超过20万购房款的,则超过部分为预付购房款。已支付的定金及预付款在买卖双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后即转为购房款。

  3、定金协议的生效标准以卖方实际收到为准。即买卖双方签订《定金协议》,若买方未向卖方支付定金的,则该《定金协议》仍然不生效,卖方收到买方支付的定金后《定金协议》生效。例如:买卖双方在《定金协议》中约定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定金10万元,而买方实际只支付了2万元定金的,则该定金协议虽然生效,但定金以实际支付的2万元为准。
招志南律师:广州房产专家,广州知名律师,多次接受广东电视台采访,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总负责人。招志南律师及其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擅长代理房产纠纷案件,包括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租赁等房产合同纠纷以及离婚继承房产纠纷等。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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