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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劳动仲裁代理律师广州市专业劳动律师怎么收费

更新时间:2019-01-25 13:08:16 浏览次数:11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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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
: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只专注于劳动纠纷、劳动争议法律服务,是一支由专业劳动纠纷律师组成的专业型律师团队,我们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优质的服务质量、的办事效率,赢得了当事人的一片称赞。
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法律知识:有哪些情形属于违法解雇呢?接下来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有哪些情形属于违法解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分别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和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一)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打算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却没能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则协议解除的条件不存在。如果此时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在存在如下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三)用人单位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时,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部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5、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6、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法律服务内容:
一、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律师代理: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纠纷、代通知金纠纷、假期薪金提成加班费纠纷、竞业禁止纠纷、因社保问题引起的劳动纠纷、工伤职业病纠纷等劳动纠纷案件。
二、担任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专项法律顾问
1.提供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出具劳动专业法律意见书;
2.为用人单位建立、规范劳动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入职管理、在职管理和离职管理);
3.设计、审核《员工手册》
4.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人事管理法律知识专项培训;
5.为用人单位草拟、审核劳动合同等法律文书,包括《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终止确认书》、《续签劳动合同确认书》、《服务期协议》等;
6. 为企业并购或者分立项目提供劳动法律服务;
7.为用人单位起草劳动仲裁申请书、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等法律文书;
8.代理劳动仲裁诉讼案件
9.代理用人单位协调处理相关劳动行政处罚案件,以及劳动行政复议和劳动行政诉讼; 调解、仲裁和诉讼法律服务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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