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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房产买卖纠纷定金纠纷律师

更新时间:2019-01-29 11:30:20 浏览次数:123次
区域: 广州 > 天河 > 珠江新城/跑马场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1710
蔡磊律师 紧急:13418162954 执业证号:14401201510044046
广东瑞迪安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1710

本所主要服务业务范围:投融资、金融证券、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债务纠纷、刑事辩护/诉讼、公司法务、婚姻家庭、征地补偿、涉外法律、房产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法律援助等。

《房 屋 登 记 办 法》

第九十条 办理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的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房屋登记,可以参照适用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非法印制、伪造、变造房屋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广州黄埔区房产律师,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变造的房屋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的,由房屋登记机构予以收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二条 申请人提交错误、虚假的材料申请房屋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房屋登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办理房屋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房屋登记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房屋登记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后,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登记错误的工作人员,有权追偿。

第九十三条 房屋登记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涂改、毁损、伪造房屋登记簿;

(二)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房产律师,或者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申请不予登记;

(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房 屋 登 记 办 法》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

  (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

  (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

  (四)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

  (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七)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专业房产律师,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

  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A高人民法A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定金能不能退,当事人违反的,广州海珠区退定金,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也就是说,广告宣传资料的性质为要约邀请,只是基本的吸引眼球的宣传而已。但如果作出符合法定条件的广告宣传,就应该被认定为要约,商品房宣传资料属于购房合同内容,要同时符合以下两个要件:

  (一)商业广告宣传资料的内容符合“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

  (二)对合同的订立和房价的确定有重大影响。

只要商品房广告宣传资料的内容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购房人一旦承诺购房,该商品房广告宣传资料的内容就变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而不论该广告宣传资料内容是否载入商品房销售合同之中。销售方如果违反该广告所作出的说明和允诺,专打退定金官司,便构成违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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