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民商事纠纷律师团队是一支以民商事法律专业服务为根基、以团队服务为模式、以维护当事人利益为重目标的律师团队。: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以严谨、细致、专注、敬业的服务态度受到客户的一致好评.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三十七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第三章审判组织
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审的,按照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如若你有关于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合伙拆伙纠纷、房地产等民商事方面的法律问题,招律师将为你提供一切无偿的法律咨询服务。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联系人招志南律师:15918794024
Q Q:1455173651
传真 020-37597318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天河路悦新街11号16楼(广州购书中心旁)
胜诉才收费广州民事纠纷律师经济纠纷律师
广州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6小时前
9小时前
2天前
3天前
10月28日
10月27日
10月26日
10月25日
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