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购买拍卖房后屋主不肯搬走怎么办?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律师解答:起诉腾房即可,如无特殊情况,一般胜诉问题不大。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任某是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人,对该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罗某在任某取得涉案房屋的相关权利后理应将该房屋交付给任某使用。但罗某对占用涉案房屋的事实不予否认,至今仍未将该房屋交付给任某,于法无据,故任某要求罗某腾空及交还涉案房屋并支付该房屋的使用费(从2018年1月10日(取得房产证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的请求合法合理,一审法院予以支持。但房屋使用费标准应以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定的该房屋的租金参考价为标准,且使用费标准应以任某主张的每天200元为限。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拍卖房腾房纠纷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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