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法律咨询 > 广州从化区土地承包合同争议律师 村民代表会议规定咨
广州
[切换城市]

广州从化区土地承包合同争议律师 村民代表会议规定咨

更新时间:2019-05-29 16:52:00 浏览次数:126次
区域: 广州 > 从化
类别:商业纠纷咨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室
广州如何证明土地租赁合同经过了村民签字同意?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律师解答:除非有证据证明签名时纸张是空白的,否则法z院不支持。比如下面这个案件,村民虽然主张签名是用于领取误工费,不是用于出租土地,但其后村民又领取了土地租金的分红款,且无证据证明是签名领取误工费,后法z院认定该租赁合同经过了村民会议,为有效合同。
判z决书节选:
《人民共和国村民委z员法》第二十四条第z一款第八项规定: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的事项涉及村民利益,需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案涉土名为“门口”的土地在案涉案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订立时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属于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徐某一、徐某二为证明案涉土地的流转经过民主议定程序,提交了社员签名表为证,徐某等179人原审对该签名表提出异议。对此本院认为,某四社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履行民主议定程序,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案涉合同进行讨论表决;而徐某一、徐某二作为案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的相对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对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审查。徐某一、徐某二虽然有审查有无履行民主议定程序的义务,但是履行民主议定程序的主体是某四社,徐某一、徐某二只能被动接受某四社交付的资料后审查有无履行民主议定程序,徐某一、徐某二提交的签名表虽然存在一定瑕疵,但足以让徐某一、徐某二有理由相信案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符合民主议定程序。徐某等179人认为案涉签名表是当时开会签收误工费所形成的,与本案无关,该证据是伪z造的,土名是空白的,徐某一、徐某二将其他地方的签名用于本案。对此本院认为,根据徐某一、徐某二原审提供的股份签收表可知,村民领取相应的款项都会列明相应的金额等,虽然徐某等179人主张领取误工费不同于股份签收表所涉款项,但是本案签名表中并没有显示误工费的名称和金额,无法说明仅是领取误工费,也与某四社领取款项的习惯不同;徐某等179人主张将其他地方的签名用于本案,但是没有举证具体是何地方的签名,该陈述也与领取误工费的陈述相矛盾,故本院对徐某等179人的上述意见不予采纳。判z决:驳回徐某等179人的诉z讼请求。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土地租赁与承包合同,储蓄合同,医疗服务合同等纠纷。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张律师电话:18078803465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
地铁:林和西站B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
广州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7年01月15日
UID:350997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