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允丝律师擅长婚姻家庭官司的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婚后共同还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赢得当事人的高度赞誉戴律师,重点大学法院院校毕业,党员,从事法律10年,广州大型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地址:广州天河区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大厦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戴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积累了丰富的与司法行政机关、媒体等单位交流的办案经验在办案中善于捕捉案件的关键环节和证据,一招制胜,所提出的独特、宝贵、前瞻的法律意见常被采纳;辟的法律分析,清晰的办案思路和认真的办案态度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案例一: 一男子想要用15万元存款给母亲治病,惨遭妻子拒绝,律师表示:可以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小张的母亲不幸得了尿毒症,而他父母原本仅有的一些积蓄在此前的中已基本用耗尽。所以小张向妻子提出动用家中15万存款给母亲治病,不料妻子却认为这钱是夫妻俩省吃俭用才积累下来的,不应该给婆婆治病,并且说平日里婆婆重男轻女,婆媳关系差,自己不同意将夫妻仅有的存款给婆婆治病,因此拒绝了丈夫。小张没有办法甚至想过通过离婚来分割财产。后,他主动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则上夫妻一方无权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的情况下,即便未解除婚姻关系,小张仍可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即便小张小吕未协商离婚,小张也可以单方面起诉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15万元给母亲治病。
案例二: 丈夫张某称,妻子李某怀孕后,因妊娠生理反应,偶感心烦,便负气出走,来到广州某医院,该院医生不问情况,便给怀孕25周的妻子非法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作为丈夫的他及家人毫不知情。“本来只是夫妻间的矛盾,因医生非法导致家庭矛盾急剧恶化,后离婚收场。”张某称,经多方调查,终于在2015年11月25日从医院处找到了身孕25周的妻子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费用清单,其认为因为医生非法施术才使得胎死腹中,家庭破裂。
张某称,因医生的非法行为与三番两次的离婚案纷争、医生非法侵犯生育权导致无心工作,给家庭带来了无尽祸患。遂起诉医院非法实施手术,并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医院赔偿误工费、车旅费、结婚费、胎儿生命代价费、精神损失费,共计880000元;医院退赔妻子李某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时的费用9125.68元;医院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医院:正当医疗行为
广州某医院辩称,李某到医院声称停经26周未婚先孕,要求终止妊娠,经检查,无终止妊娠的医学禁忌症,又非性别选择的终止妊娠,故在履行常规术前检查和炎症的术前准备,详细交代并告知引产可能发生的风险及并发症,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于2014年9月24日行引产术,手术顺利,康复后于9月29日出院。医院具有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合法资质,李某本人及其母亲因未婚先孕要求终止妊娠的态度明确,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张某家庭内部矛盾与医院不相关,医院在李某意思表示明确的前提下为其实施手术,是正当的履行职责的行为,不存在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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