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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碰到员工劳动纠纷工伤纠纷案件怎么办广州劳动法律

更新时间:2019-06-23 18:25:51 浏览次数:10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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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
: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一支专业、、高胜诉率的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本律师团队对承办的案件细致严谨,精益求精;既善于从宏观高度整体把握案件事实,缕析复杂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又体察细微,细心审视案件的每一微小环节,从而使案件有完善的解决方案。

企业常见工伤纠纷劳动纠纷:
企业员工申请工伤认定怎么推翻:单位是否能够推翻工伤认定,主要决定者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由其认定依据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的规定。
(一)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况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应当视同工伤的情况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第1、2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第3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况: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收到劳动仲裁开庭资料通知书怎么办:1、根据通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法律文书,一般包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对方提交的劳动仲裁申请书。2、仔细研究对方提交的劳动仲裁申请书,核实信息是否正确,对方的请求事项有哪些,对方所述的事实与理由是否充分、属实。3、再次,制定应诉策略及应诉方案,针对对方的请求事项逐一提出答辩意见。4、开庭前准备。
以上为企业应对劳动仲裁的一般程序,制定正确的应诉方案对劳动仲裁的成功意义重大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擅长领域:
1、工资纠纷劳动报酬纠纷问题;2、加班费及法定节假日工资的纠纷; 3、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支付情况; 4、劳动合同解除及终止后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代通知金纠纷问题; 5、关于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工资和补偿问题; 6、调换工作岗位、调工资等变更履行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 7、单位未交纳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及未按实际工资的基数交纳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引发的劳动争议; 8、离职人员档案转移法律纠纷; 9、关于工伤赔偿职业病赔偿以及待遇的问题; 10、关于单位要求职工竞业限制及保密等事项引起的纠纷、关于违约金方面的纠纷(包括服务期违约、保密违约等); 11、企业改制引发的纠纷; 12、因劳务派遣引发的劳动纠纷; 13、集体劳动纠纷、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14、企业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律师服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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