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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醉驾低认定标准

更新时间:2015-02-04 10:56:43 浏览次数:206次
区域: 广州 > 天河 > 天河北/广州东站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98号 信源大厦三层
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可能降到50毫克甚至是30毫克
  新规:提出将修改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域值与检验》,对酒精测试标准进行修改,适当降低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低标准。
  解读:目前我国法律中,驾车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毫克、小于80毫克,认定其为饮酒驾车;假如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车。一些发达国家对酒后驾车的认定起点是很苛刻的,瑞典是2毫克,德国是3毫克,日本是5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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