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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之关于监视居住的条件

更新时间:2015-02-13 10:46:38 浏览次数:149次
区域: 广州 > 天河 > 后天河北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98号 信源大厦三层
监视居住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刑事诉讼法 http://www.g***/falvzhi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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