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起诉借贷纠纷后能再以合伙纠纷起诉吗?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张律师解答:可以。如以借贷纠纷起诉后,法院以款项属于投资款而非借款判决驳回起诉,则再以合伙纠纷起诉并不违反“一事不两理”的原则。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刘某曾以纠纷为由起诉麦某、郑某要求返还借款,经原审法院以生效判决认定本案诉争款项并非借款,而为投资款,因此,刘某以合伙协议纠纷的法律关系另行诉讼,没有违反“一事不两理”的法律原则,刘某具有合法的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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