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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案件中提起附带民事赔偿案件找律师

更新时间:2015-03-26 21:13:35 浏览次数:168次
区域: 广州 > 白云 > 同和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层A室
广州刑事案件撤诉后附带民事案件如何处理?
1、死刑犯未上诉,附民原告上诉应如何处理?
咨询电话:13450371406(张静),咨询: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未提出上诉、共同犯罪的部分被告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上诉的案件应适用何种程序审理?
律师解答:根据《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百八十六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案件,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未提出上诉,共同犯罪的其他被告人提出上诉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适用第二审程序对全案进行审查,并对涉及死刑之罪的事实和适用法律依法开庭审理,一并处理。

根据《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款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案件,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未提出上诉,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上诉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适用第二审程序对附带民事诉讼依法审理,并由同一审判组织对未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死刑判决进行复核,作出是否同意判处死刑的裁判。

2、刑事案件撤诉后附带民事案件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人民检察院撤诉后,依照《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如果检察院撤诉的理由合理合法,就应当裁定准许,同时将该情形告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让其撤诉,否则应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其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状王刑事律师团队,专注于办理各种刑事案件及附带民事赔偿案件,提供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开庭辩护,刑事附带民事索赔等法律服务。本团队集合了来自西南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等众多高等法学院校的律师,以专业的法学知识,真诚的服务态度,全心全意为正处于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服务。团队领头律师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22年执业经验,水平高,胜诉率高,特擅长大案要案难案,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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