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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区宅基地房继承纠纷律师 撤销宅基地证咨询

更新时间:2019-08-08 17:52:08 浏览次数:114次
区域: 广州 > 白云 > 新市
类别:房地产纠纷咨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室
广州宅基地证或房产证登记错误了怎么办?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律师解答:可以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商更正,但如果行政部门不愿意更正的话,就只能起诉撤销错误的登记了。如下面这个案件,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将宅基地证换为产权证的工作中,未尽审核义务导致错误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终法院判决撤销错误的登记。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被告登记册原记载公区9段X地号权属人为第三人,但该地号的土地在1984年已由广州市郊区新滘区公所发出建房许可证给原告使用,原告取得的穗郊新字第X号《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是原发证机关所核发的,并由原告户一直使用。因此,可以确认房屋权属人为原告。被告在宅基地证换发为产权证工作中,无证据证明原告同意转移产权的情况下,将广州市海珠区泰宁大街三巷X号房屋产权登记在第三人名下,被告该发证具体行政行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依法予以撤销,对被告辨称理由,本院不予采纳。综上所述,根据《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1、2目的规定,判决如下:撤销被告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04年2月17日核发的《广州市房地产权属证明书》。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分家析产及继承类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专z业办理房产继承纠纷案件,分家析产纠纷案件,宅基地拆迁款分割纠纷案件,继子女继承权纠纷案件,各种财产权继承纠纷案件等,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张律师电话:1807880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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