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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纠纷律师A借款只有转账记录能起诉

更新时间:2019-08-29 11:36:17 浏览次数:85次
区域: 广州 > 越秀 > 五羊新城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市合伙协议纠纷、公司股权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公司股权质a押、公司破a产清a算、夫妻个人或共同债务纠纷、个人债务纠纷律师,货款借款合同律师,特擅长民间借dai纠纷,连带担保人偿还债务纠纷,股东出资不实起诉追讨,转让股权纠纷诉讼律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广州只有转账凭证没有借条能打赢官司吗?

律师解答:只有转账凭证,除非还有其他聊天记录或者协议证明是借款,否则如果对方辩称不是借款,是其他比如投资款的时候,原告很可能败诉。

相关法条: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杜某以为由主张权利,杜某负有就其主张提供证据的义务。杜某虽提供了银行汇款凭证,表明其曾向赵某汇款20万元人民币,但赵某对该汇款属于借款并不予以认可‘‘故杜某就其主张的借款关系应进一步举证。杜某与赵某未签订借款合同或协议,亦未有其他证据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的合意。相反,杜某提供的汇款单上注明汇款为“运作资金”,杜某也自称其与赵某之间存在项目合作关系。上述事实均表明,杜某汇款20万元给赵某,可能存在除借款之外的其他事由。杜某以借款关系事由主张赵某返还款项,请求赵某偿还借款20万元及其利息的主张均缺乏证据支持,原审法院不予支持,依法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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