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娜律师是广州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律师,擅长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商户名侵权、假冒注册商标等诉讼维权赔偿等事宜。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1、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广州有什么好处?
作者:张静来源:找法网日期:2019年02月13日阅读数:89
企业发展时期,在一定程度上想提高企业自己的品牌知名度,可以通过拥有来实现。那么到底有什么好处呢?
律师解答:拥有的好处
1、我国实行商标注册制度,没有取得核准注册的商标,在与其他注册商标权利发生冲突的时候,一般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对于来说,即使其未在我国注册,仍然可以得到商标法的保护,他人不能在与未注册的实际使用的商品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注册和使用与该相同或者类似,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发生混淆的商标。
2、对已经注册的跨类保护。我国《商标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就不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误导公众,致使该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3、对恶意注册的,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意思就是普通商标,也就是非,因他人注册商标侵犯在先权利而撤销该商标时,都要受到5年时限的限制。这里的5年指的是在侵权商标申请之日起5年内可以对其进行撤销。但是,对于来说,如果商标注册人是出于恶意的话,可以不受该5年期限的限制,就是不管侵权商标已经注册了多少年都可以将对方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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