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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打合伙官司厉害的律师 起诉退还出资款咨询律师

更新时间:2019-09-01 22:40:05 浏览次数:103次
区域: 广州 > 天河 > 珠江新城/跑马场
类别:商业纠纷咨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广州图书馆
杨律师团队,电话(微信同号):13631306506,Q Q:1348661382。杨律师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职业工作10年。杨律师不仅严格恪守律师执业道德,且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丰富的法律事务实战经验,自执业以来承办过数百件典型案件,以专业、严谨的态度,一直秉承“案件没有大小之分,凡是当事人的委托事宜,均为大事”的执业理念,专业认真、细致严谨办好每个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大化的合法权益,得到广大当事人的好评。无论是在案件初期,审理过程中,还是审理后,如果您遇到了法律问题,您可立即联系律师咨询,以免错过佳的维权时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共三层,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地址说明:地处天河中心区(中央商务区),地铁5号线“猎德A”出口,或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往广州图书馆方向走。团队:https://www.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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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解除之前的期间是没有利息的,合同解除之后到实际支付之日的期间有利息。
判决书节选:
因50000元是投资款,合同存续期间,卢某基于合同约定占有张某的投资款并未违反法律规定;鉴于此投资合同的性质,张某亦应当承担投资款在用于投资期间相应利息损失,故张某主张从2017年4月1日起计付投资款的利息没有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但自一审法院判决合同解除生效之日,卢某占有张某50000元投资款已无合同及法律依据,如未能按照判决指定的期间将投资款返还张某,依法应支付返还款项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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