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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离婚时房贷没还清如何分割房产 离婚房产律师

更新时间:2019-09-02 23:39:12 浏览次数:114次
区域: 广州 > 天河 > 珠江新城/跑马场
类别:商业纠纷咨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广州图书馆
广州专业的房产律师团队,(微信):13631306506,Q Q:1348661382。杨律师团队律师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十年以上房产纠纷经验,提供房产法律咨询,专业代理房产诉讼仲裁、商品房买卖纠纷、二手房交易纠纷、宅基地买卖纠纷、离婚继承房产纠纷、房屋权属纠纷等,经验丰富,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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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离婚时房贷没还清如何分割房产证

男女离婚的时候,如果房屋还没有取得完整产权的,可以参考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处理,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待取得完整产权后再起诉解决。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时怎么分割共同房产

1、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房产,先要确定夫妻共同房产的范围: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2、离婚时,夫妻的共同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其中夫妻共同房产按比例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4、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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