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村集体的股份分红能继承吗?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并且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但也要看各经济社的规定,如有的经济社规定必须是本社社员才可以继承,则非本社社员就不能继承。如下面这个案件,该经济社没有规定必须本涉社员才能继承,法院就判两名继承人各继承一半股份。
判决书节选:
广州市长某经济发展公司出具《证明》证实:杜老太名下在长某村持有村民股份10股,2017年分红款8500元,过去的分红都已转至杜某2名下账户,该股份分红可以继承。
本院认为:在本案中,杜某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且没有证据表示其放弃继承,因此其可继承的被继承人杜老太的遗产,由杜某的法定继承人原告杜某1、被告杜某2共同继承。根据《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原、被告作为同一顺位继承人,应当均等继承杜老太名下的长某村村民股份10股,即每人继承一半杜老太名下的长某村村民股份。
关于被告提出原告的诉讼请求已超过二十年诉讼时效的答辩意见,经查,根据广州市长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证实,被继承人杜老太名下所持有的村民股份10股可以继承,从1998年2月发放至今一直由其亲属领取,被继承人杜老太的该部分遗产实际已一直处于被继承状态,现原告起诉要求按比例继承该股份并未超过诉讼时效,被告的该节辩解意见与查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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