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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赡养费律师抚养费律师婚姻家庭律师

更新时间:2019-09-27 22:43:42 浏览次数:113次
区域: 广州 > 荔湾 > 陈家祠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广州图书馆
广州专业的婚姻家事/继承律师团队,(微信同号):13631306506,Q Q:1348661382。杨律师团队律师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十年以上婚姻家事/继承纠纷经验,提供婚姻家事法律咨询,婚姻家事专业律师,专业处理离婚诉讼、离婚抚养权、财产继承、离婚调解谈判;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诉讼离婚房产增值计算;离婚债务处理。特别擅长处理复杂疑难离婚财产案件/继承案件,精于调解谈判。欢迎咨询。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共三层,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地址说明:地处天河中心区(中央商务区),地铁5号线“猎德A”出口,或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往广州图书馆方向走。团队:https://www.law***。  

以下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里所指的“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和养子女 以及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都是亲生子女,子女无法选择亲生父母 ,他们在法律地位上是相同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子 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这种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的,子女不能以自己对父母的亲疏好恶等看法来选择是否赡养父母。本案中陈某某作为陈某的非婚生子女,理应 赡养自己的亲生父亲,当陈某没有劳动能力、生活困难时陈某某却不履行赡养义务,法院判决其给付赡养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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