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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专打离婚官司律师 涉外离婚怎么起诉

更新时间:2019-09-30 11:32:01 浏览次数:138次
区域: 广州 > 越秀 > 小北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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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三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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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起诉与外国人离婚,外国人不到庭能判离吗?

律师解答:看婚前了解情况和夫妻感情程度,如果婚前了解不多,婚后在一起生活时间短,感情基础薄弱,则对方不到庭,法院也可能判决离婚。如感情基础尚好,可能需要6个月以后第二次起诉。
判决书节选: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2005年3月经人介绍认识。2005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无生育子女。原、被告婚后在美国共同生活两个多月后,原告因故回国,双方开始分居生活至今。没有任何联系,严重影响夫妻关系。
本院认为,原、被告登记结婚后,没有珍惜已建立的夫妻关系,培养夫妻感情。现原告要求离婚,态度坚决,被告不到庭参加诉讼,且没有提出抗辩意见,说明被告对离婚问题持放任态度,据此可确认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对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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