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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家庭诉讼离婚官司律师被家暴可成功离婚

更新时间:2019-10-03 23:22:40 浏览次数:170次
区域: 广州 > 天河 > 东圃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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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家庭该怎么处理?,答:一定要及时报警和就诊,报警记录和病历都是将来认定家庭的重要证据。其次,可以向当地居委会、妇联、亲友求助。根据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的《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法》,居委会、妇联、派出所均有义务保护受害者。一旦报警,派出所必须出警并进行调查。



能否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

答:可以。



人身保护措施有哪些?

答: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下保护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向哪个法院申请人身保护?

答: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什么时候可以申请人身保护措施?

答: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或者面临家庭的现实危险时(起诉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申请人身保护措施需要什么条件?

答: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人是受害人(特殊情况可由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姓名、通讯住址、或单位;

第三,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

第四,有一定证据表明曾遭受家庭或正面临家庭威胁。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证据,可以是伤照、报警证明、证人证言、社会机构的相关记录或证明、加害人保证书、加害人带有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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