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加盟餐饮公司后没开店能解除加盟合同吗?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律师解答:加盟后只要没开店,都可以解除加盟合同要求退加盟费。即使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所交费用全部不退也无效,因法律规定被特许人(加盟商)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判决书节选:
,本案定性及辛某是否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问题。辛某与峰某公司签订的《峰回转寿司合作协议书》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没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峰某公司对“峰回转及图”商标依法享有商标权,峰某公司有权就此签订《峰回转寿司合作协议书》授权他人开办加盟店。从涉案合同的性质看,该合同属特许经营合同。关于辛某是否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问题,根据《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第十二条之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本案中,辛某于2015年11月26日与峰某公司签订加盟协议之后,并未开店实际经营,峰某公司对此不持异议。因涉案合同并未进入到实际履行阶段,峰某公司未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辛某亦未实际使用峰某公司的特许经营资源,故在合理期限内辛某可以依据《商业特许经营合同》规定单方解除合同。尽管双方在《峰回转寿司合作协议书》中未依据《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的规定约定单方解除权条款,但根据《商业特许经营合同》之规定辛某有权单方解除《峰回转寿司合作协议书》。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特擅长连锁加盟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撤销、解除、无效类纠纷。担任多家特许经营企业法律顾问,同时维护加盟商合法权益。办案经验丰富,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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