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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区婚姻律师 婚姻法免费咨询如何认定感情破裂

更新时间:2019-11-04 22:53:05 浏览次数:49次
区域: 广州 > 白云 > 黄石路
类别:法律援助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广州图书馆
广州专业的婚姻家事/继承律师团队,(微信同号):13631306506,Q Q:1348661382。杨律师团队律师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十年以上婚姻家事/继承纠纷经验,提供婚姻家事法律咨询,婚姻家事专业律师,专业处理离婚诉讼、离婚抚养权、财产继承、离婚调解谈判;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诉讼离婚房产增值计算;离婚债务处理。特别擅长处理复杂疑难离婚财产案件/继承案件,精于调解谈判。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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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或两年以上的离婚案件,如何判断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律师解答: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或两年以上的离婚案件,如何判断“感情确已破裂”是审理的关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将“感情确已破裂”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该条第三款列举了包括“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在内的应准予离婚的五种情形。针对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或两年以上的离婚案件,应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从婚后感情来看,双方性格差异较大,在共同生活期间矛盾较多,因此二人的感情生活受到很大影响,并逐年恶化;从夫妻关系的现状来看,双方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两年或两年以上,且该期间很少接触;从一方的离婚决心来看,一方不止一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且法院试图调解和好均失败。
综合以上因素,可以认定双方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列举的应准予离婚的五种情形中的“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规定,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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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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