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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区认购书协议解除争议律师延期交楼赔偿咨询房

更新时间:2019-11-05 00:00:19 浏览次数:101次
区域: 广州 > 番禺 > 华南板块
类别:房地产纠纷咨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广州图书馆
广州专业的房产律师团队,(微信):13631306506,Q Q:1348661382。杨律师团队律师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十年以上房产纠纷经验,提供房产法律咨询,专业代理房产诉讼仲裁、商品房买卖纠纷、二手房交易纠纷、宅基地买卖纠纷、离婚继承房产纠纷、房屋权属纠纷等,经验丰富,欢迎咨询。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共三层,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地址说明:地处天河中心区(中央商务区),地铁5号线“猎德A”出口,或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往广州图书馆方向走。团队:https://www.law***。    
       
以下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广州行政部门要求开发商停工属于延期交楼的理由吗?
律师解答:不属于。
判决书节选:
对恒某公司主张因政府行为应当顺延交房时间问题。恒某公司提交的相关要求春节前后停止施工文件,虽然部分文件要求施工工地在春节前后停止施工,但文件中同时明确如确需施工的,需报请相关部门备案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即施工方确需施工的,可通过向相关部门备案及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方式继续进行施工,上述文件并不必然导致施工停止;对警示台风期间,并要求在台风期间加强安全管理,以及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文件,系政府相关部门正常履行相关职责的行为,并不构成恒某公司迟延交楼的法定及约定事由,故恒某公司因上述政府文件要求顺延交房时间,理据不充分,法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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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19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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