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审讯,嫌疑人周某交代了自己抢劫的作案事实。原来,周某老家在苏北,来南京后一直没找到工作就在网吧里上网消磨时间,可是很快就花光了身上的积蓄,既没钱上网也没钱回家,因此就从网吧出来,在外面闲逛,后来周某在网吧附近的小巷子里发现了单身的受害人,就动了歪心思想抢点钱。可是周某的身材不太强壮,害怕遭到受害人的反抗,于是就拿着自己随身带着的指甲刀当做“凶器”,抢劫了受害人。目前,嫌疑人周某因为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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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钱上网 半夜持指甲刀抢劫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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