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人员”和“第三者”是相对而言,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身份不是一个的身份。机动车辆是一种交通工具,任何人都不可能地置身于机动车辆之上。“第三者”和“车上人员”均为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的临时性身份,二者可以因特定时空条件的变化而转化。判断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交通事故而受害的人属于“第三者”还是属于“车上人员”,必须以该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当时这一特定的时间是否身处保险车辆之上为依据,在车上即为“车上人员”,在车下即为“第三者”。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应当从受害者受到伤害时开始,而不是从危险的发生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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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甩出车外受伤,保险公司会不会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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