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法律咨询 > 广州白云区房地产律师商铺公寓写字楼纠纷房产土地纠纷
广州
[切换城市]

广州白云区房地产律师商铺公寓写字楼纠纷房产土地纠纷

更新时间:2019-11-28 09:41:47 浏览次数:95次
区域: 广州 > 白云 > 广园路
类别:房地产纠纷咨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
招志南律师 15918794024 执业证号:14401201210024475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
广州市资深专业房产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为您提供专业房产法律服务。本律师团队由多名精通房地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资深专业房产律师组成,他们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并且经验丰富,竭诚为各位当事人提供专业,周到的房产律师服务,并力求在合法前提下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整体利益。
法律知识: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1、合同有效要件欠缺的性质不同。可撤销的合同一般只是欠缺“意思表示真实”的合同生效要件或严重违反公平原则如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而效力待定合同欠缺的是合同当事人主体能力方面的合同有效要件,如无行为能力,无代理权、无处分权等。

2、效力状态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既非无效,也非有效。其有效还是无效取决于第三人或善意合同相对人的是否追认或撤销。而可撤销合同在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之前,仍是有效合同;但当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后,为自始无效合同。

3、有权主张并影响效力变化的当事人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可由法定的第三人追认或拒绝追认,或由合同的善意相对人撤销,此追认或撤销直接向合同当事人进行,无须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而可撤销合同只能由受损害的合同方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撤销,不能直接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要求。

4、受时间限制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第三人应在法律规定的催告追认期间内(我国《合同法》规定为1个月)作出追认或拒绝追认的意思表示;而可撤销合同,当事人须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该权利消灭。

擅长业务包括:1、商品房买卖纠纷相关业务 2、二手房买卖纠纷的相关业务3、其他房产买卖纠纷的相关业务(商铺、写字楼、公寓、别墅、厂房等)4、房产租赁的相关业务 5、房屋继承及家庭共有房屋分家析产的相关业务6、离婚房产的相关业务 7、房屋拆迁及安置补偿 8、房产物业管理 9、农村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相关业务 10、公房承租 过户及变更的相关政策 11、涉及房产买卖 租赁等相关业务合同的制定和审查 12 、二手房买卖全程跟进服务 13 、房产过户登记的相关业务 14 、房产证加名服务 15、其它涉及房产业务的相关咨询代理工作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 
传真 020-85200380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
广州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4年02月22日
UID:111300
---------- 认证信息 ----------
邮箱已认证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