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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越秀天河海珠区劳动仲裁律师

更新时间:2015-11-06 17:03:47 浏览次数:117次
区域: 广州 > 天河 > 车陂
类别: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层A室
广州公司不支付补偿金,劳动者还要履行竞业禁止业务吗?
法律规定:
  咨询电话:13450371406(张静),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律师建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有效竞业限制协议是一个双务合同,用人单位负有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劳动者负有竞业限制的义务。劳动者获得的经济补偿,是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期间的主要生活来源。如果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三个月未按协议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实践中,有的劳动者为了规避竞业限制,故意注销自己的银行账户或者卡号,导致用人单位无法往其账户或者卡号里存钱。此时用人单位并无过错,劳动者仍然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状王劳动律师团队汇集了众多劳动法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为客户代理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与仲裁诉讼纠纷案件,经济补偿金纠纷与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案件,劳动工伤赔偿案件,竞业禁止与商业秘密诉讼案件,公司法律顾问等全方位综合劳动法律服务,欢迎咨询。
劳动律师团队电话:13450371406(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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