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法律咨询 > 广州番禺区合同纠纷律师合同纠纷案件协议纠纷民事合同争议
广州
[切换城市]

广州番禺区合同纠纷律师合同纠纷案件协议纠纷民事合同争议

更新时间:2019-12-31 11:24:43 浏览次数:83次
区域: 广州 > 番禺 > 大石
类别:商业纠纷咨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
律师咨询电话:13570980701;微信号:13570980701 ; Q Q:1127365324;广州专业合同公司法律师团队,长期致力于合同公司法法律服务领域的研究和司法实践,可以代为起草各种合同协议、定制合作合同协议等,律师团队处理了大量涉及合同、公司法、货款追讨、加盟合同纠纷、解除加盟合同、退加盟费、特许经营合同签订、特许经营合同解除、合作协议纠纷、合伙协议纠纷、公司股权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公司股权质押、公司破产清算、货款借款合同等领域的案件,熟悉审判机关的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尤其擅长加盟合同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纠纷,连带担保人偿还债务纠纷,东出资不实起诉追讨,转让股权纠纷诉讼,团队结合长期的实践经验,力争为每一个客户提供量身订做的法律服务,以用心到位的服务,帮助当事人解决各种合同纠纷,为每一位当事人争取满意的诉讼结果。

以下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法第九十条第(四)项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所以看本案是否存在法定解除情形,就要确定本案中陈某是否存在违约行为,且该违约行为是否会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商标权是本案特许经营权中核心的要素,特许经营的统一形象和商誉在很大程度上是借助商标这种符号在消费者中树立和传播的。因此,特许人通过特许经营协议,在许可被特许人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特许人的商标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商标,特许人完全有权控制被特许人使用商标的具体方式,即通过制定商标使用和保护的条款,明确规定商标使用的时间、产品范围、地域以及使用商标的产品标准、规格等,禁止被特许人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特许人的商标。换言之,未经特许人许可的使用特许人注册商标的方式均为违约行为或者侵权行为。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在特许经营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陈某使用依某尼公司注册商标的方式是销售依某尼公司生产的并使用注册商标的产品,即陈某只能在依某尼公司的产品上使用注册商标。如前所述,陈某在他人生产的内衣产品上使用了依某尼公司的注册商标,即销售了假冒依某尼公司注册商标的产品,该行为违反了省级办事处合同书约定的商标使用方式,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同时也侵害了依某尼公司的商标权,属于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的竞合。合同法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因此依某尼公司有权选择违约之诉或者侵权之诉。本案中依某尼公司选择违约之诉,依法应予支持
广州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9年08月05日
UID:628087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