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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园校车超载超速致2死3伤

更新时间:2015-12-07 14:01:40 浏览次数:8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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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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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辆“黑幼儿园”的校车超载超速运送幼儿和老师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一名幼儿和幼儿园园长双双身亡,另有3名幼儿受伤。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校车司机尤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3月14日9点左右,尤某驾驶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门头沟区108国道处,因其驾驶的大型客车载人数超过核定人数,超速行驶且未保证安全,致使车辆右侧前部与路东侧的灯杆及施工围挡接触,支撑围挡的钢管插入车内,造成乘车人两人死亡,三人受伤。

  庭审中,尤某自愿认罪。他说,自己的车核载49人,但因孩子身形较小,一般两个座能坐3个人。他曾向幼儿园和公司反映过超载问题,但园长刘某称过段时间再租辆车,超载只是临时的。事发当天是周一,需接送的孩子多,他也就麻痹大意了。尤某称,事发途中设有限速60公里/小时的标志牌,但因路况很好,自己就不自觉地开快了。当时他的车速约100公里/小时,途中一辆四轮农用车突然并线,他紧急打轮,没想到轧上了一块石头,客车彻底失控,撞上了工地围挡。

  门头沟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尤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故作出上述判决。宣判之后尤某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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