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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股权纠纷律师合伙纠纷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律师商业纠纷律师

更新时间:2020-01-09 00:28:49 浏览次数:68次
区域: 广州 > 花都 > 新区
类别:商业纠纷咨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
律师咨询电话:13570980701;微信号:13570980701 ; Q Q:1127365324;广州股权投资与股权并购重组律师团队,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十年以上公司及股权相关法律事务经验,擅长处理公司设立、公司治理、公司解散、公司清算、公司上市、公司债券、公司股权投资与股权并购重组、公司组织机构、企业改制、投资融资、股东权益、公司股权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公司股权质押等以及公司日常法律顾问服务等法律事务。欢迎咨询。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共三层,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地址说明:地处天河中心区(中央商务区),地铁5号线“猎德A”出口,或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往广州图书馆方向走。团队:https://www.law***。
以下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和条件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
  法律依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要求没有特别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组织,股东完成出资后就取得股东资格。
  依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二十九条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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