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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方有过错财产怎么分割 广州越秀区离婚咨询律师

更新时间:2020-03-18 16:23:29 浏览次数:58次
区域: 广州 > 越秀 > 东山环市东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
陈锐娜律师电话:18620925766;15002029619;微信号:chen21070529 ; Q Q:522-5429-47。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恋爱a同居赠与财产返还纠纷、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婚后共同还a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a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大家都知道,在我们的婚姻生活中,两夫妻之间可能会出现这样那样的矛盾,有的是男方的过错,有的是女方的过错,也有的性质非常恶劣,比如出轨、家暴、酗酒等,这些都会造成夫妻之间走向离婚得地步,那么离婚他们的财产怎么分割呢?过错方的财产又改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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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过错的认定
离婚过错方的认定根据《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判定。
重婚
有配偶者又与他人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
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构成虐待。

二、离婚过错原则:
1、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所得原则上平分,一方证明另一方有过错的,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2、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3、具体财产分配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财产分配上是一般会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5、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主张多分配财产和损害赔偿,并且支付孩子的。
以上就是两夫妻离婚后过错的一方财产的分割方式,但也要根据个人的情况而定。如果你还有这方面不懂的,可以在线咨询北京顶言得律师,他们会为你详细解答。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陈锐娜。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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