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娜律师电话:18620925766;15002029619;微信号:chen21070529 ; Q Q:522-5429-47。陈锐娜律师是广州遗嘱遗产继承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家庭遗产纠纷案件,办理遗嘱公证、诉讼分割遗产、宅基地、房产继承,遗嘱效力纠纷,遗赠协议纠纷、遗嘱是否有效的继承分割纠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网友提问:我朋友小李,其父亲二婚,继母嫁过来的时候带着一个十四岁的女儿,五年后小李父亲去世,没有留下遗嘱,请问律师,小李父亲的遗产该怎么分,继子女有继承权吗,遗产继承人都有谁?
解析:我国《遗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养兄弟姐、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
因此,如果没有遗嘱的话,该继女与小李父亲已经形成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关系,有继承权,故,对于小李父亲的遗产部分,小李,小李继母,老李继女,老李父母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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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广州遗嘱遗产继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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