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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广州番禺区法院的传票 找好律师打官司

更新时间:2016-01-30 17:48:51 浏览次数:135次
区域: 广州 > 番禺 > 大石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层A室
广州打官司哪些事实不需要举证证明?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法院打官司提交证据要原件吗?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涉外诉讼的证据需要公证认证吗?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广州张静律师,本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凭借专业的办案水平,贴心的法律服务,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劳动工伤索赔,交通事故赔偿,房产经济案件,婚姻家庭案件,刑事案件代理等案件,为您争取大权益,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状王律师团队电话:18078803465(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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