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娜律师电话:18620925766;15002029619;微信号:chen21070529 ; Q Q:522-5429-47。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处理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律师,擅长医疗整形手术失败、委托医疗事故过错鉴定、伤残等级计算赔偿金额等事宜。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可以起诉医疗机构要求赔偿,对美容整形方面的伤残鉴定技术要看医生有无相关资质,所以起诉时一般可以追索手术费、后续修复费用、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我们已有多个成功案例。如有需要可联系我。
1、怎样封存病历资料?
依法需要封存病历时,应当在医疗机构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对病历共同进行确认,签封病历复制件。封存后病历的原件可以继续记录和使用。
一般来讲,封存病历时,纸袋装好病历之后,用纸条粘上所有的接口,骑封条的缝签名及写上日期,复制病历时,编上号,对于粘贴化验单上有多张化验单的,一定每张化验单都复印。
2、封存哪些病历资料?
可以封存全部病历资料的复制件。
3、病历未完成,是否封存?
患方随时可以要求封存病历。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病历时,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当医师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封存。
4、封存的病历资料由谁保存?
医疗机构负责封存病历复制件的保管。
5、封存后的资料如何解封?
开启封存病历应当在签封各方在场的情况下实施。
6、医院单方是否可以封存病历?
可以。患者或者其代理人拒绝或者放弃实施病历封存的,医疗机构可以在公证机构公证的情况下,对病历进行确认,由公证机构签封病历复制件。
7、医院拒绝或者拖延封存病历资料如何处理?
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8、封存病历前患者是否可以要求复制病历资料自己留存?
患方可以随时要求复制病历资料,复制病历资料与封存病历并不冲突。
9、如何封存?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10、医疗机构拒不配合封存实物如何处理?
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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