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的宗旨: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高于一切;我们的目标:实现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大化,使承办的每一个案件精品化。案件没有大小,时时刻刻,我们都在思考:如何大限度地为委托人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
《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于2007年12月29日表决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直接立法意图是及时、公正解决劳动争议,较多的体现了在劳动争议发生时对员工的倾斜保护。该法将与新劳动合同法一起,对贵公司的用人、用工制度及劳动争议的处理造成较大影响。就该法的特点分析如下,供参考:
(一) 延长了仲裁时效、缩短仲裁审理期限、仲裁不收费
略
(二) 扩大了仲裁的受理范围
略
(三) 增加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
按照该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因此,贵司欲在劳动争议中不致被动,就要在公司管理制度完善上做足准备,特别是员工的档案、工资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和材料的保存,以作将来争议的有力证据。特别要指出的是贵公司的工资结构上要作针对性调整,主要思路是明确加班费项目,以防员工追索加班工资,数额可能相当巨大。
实践中,如果公司不能举出有关该员工加班时间、加班工资等证据时,仲裁庭通常会倾向于采信员工的哪怕是口头讲述的数据。这无疑将对公司造成极大不利。为对抗如此巨大的举证责任风险,建议:
(1) 严格上班考勤制度。通过打卡、签名等办法,留存员工上班和加班时间证据。
(2) 把握加班费计算方法,进行工资结构调整。加班费计算的依据是员工的基本工资,而实践中又常把工资表中列明的加班费以外的工资当作基本工资。可见,欲降低加班费不足追偿风险,贵司在发放员工工资的帐单和工资条上必须清楚列明“加班费”项,而且,应当尽可能降低基本工资。实践中,可以在保持员工总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减少基本工资项目数额,将余出金额按上述方法计入加班费项目中。
(3)建立完好的档案制度,上述所提及证据应当保存至员工离开贵司两年。
(四) 部分案件实行一裁终局
略
下面是聘请律师知识指南,希望能帮助大家找到满意的律师。
1、委托律师的必要性
诉讼的专业性与技术性决定了律师在诉讼中的地位和优势。每一个案件都不会只涉及一部法律,除了撑握全面的法律知识,还要有综合运用能力和实践经验。一个法律专业的高材生,他熟知法律却未必能成功地操作案件,其原因如同熟读兵法却从未上过战场一样。更何况不了解法律的当事人。诉讼程序是一次性的,经过的程序不可逆转,并且其结果关系到当事人切身利益。因此,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有理的官司打不赢和不必要的损失。在诉讼时委托律师代理是十分必要的。
2、当您选择好律师以后,应就委托事项的代理范围、代理内容、代理权限、代理费用、代理期限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交纳律师费,千万不要与非律师事务所或自称是律师的“黑律师”建立委托关系,以免上当受骗。
3、当事人应警惕两种律师
(1)、包打赢型。
(2)、找关系型。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法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2、劳动关系解除及终止后单位的经济补偿金;
3、薪金与加班费纠纷;
4、用人单位未及时签定合同双倍工资的支付;
5、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
6、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工资和补偿;
7、法定节假日工资的支付;
8、单位任意给职工调换工作岗位或任意调工资引起的纠纷;
9、用人单位未交纳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及未按实际工资的基数交纳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10、用人单位拒绝给予离职人员办理挡案转移引起的纠纷;
11、关于单位要求职工竞业限制及保密等事项引起的纠纷等;
12、国营企业提前强制给予职工办理内退引发的纠纷;
13、关于违约金方面的纠纷(包括服务期违约、保密违约等);
14、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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