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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离婚后变更抚养权律师 拒绝探视变更抚养律师

更新时间:2020-06-11 10:40:16 浏览次数:71次
区域: 广州 > 荔湾 > 荔湾湖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
陈锐娜律师电话:18620925766;15002029619;微信号:chen21070529 ; Q Q:522-5429-47;陈锐娜律师是广州专打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婚后共同还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路至冼村路南站。

离婚后3年内,因前夫狗蛋拒不配合,小芳对女儿小雨的探视权一直得不到行使,故起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对小雨的抚养权。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判决,依法判决小雨由其母小芳抚养,狗蛋支付抚养费。

3年前,小芳与狗蛋经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约定女儿小雨跟随其父狗蛋生活,母亲小芳对小雨享有探视权。但其后小芳多次向狗蛋提出想见见孩子,均被狗蛋拒绝。

小芳认为自己作为小雨的母亲,对小雨享有同等的监护权,且狗蛋再婚后又取得一儿一女,无暇照顾小雨。故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变更对小雨的抚养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狗蛋拒不配合前妻行使探视权的行为,侵害了小芳的正当权益,并且现已年满11周岁的小雨明确表示自己愿意跟随母亲生活,应对其意愿予以考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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