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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借款不还起诉状怎么写 天河区律师

更新时间:2020-06-17 14:21:12 浏览次数:63次
区域: 广州 > 海珠 > 江南大道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
律师咨询电话:13570980701;微信号:13570980701 ; Q Q:1127365324;广州专业的合同律师团队,(微信同号):13570980701。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特擅长合作协议纠纷、合伙协议纠纷、公司股权纠纷、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货款借款合同、纠纷,连带担保人偿还债务纠纷、加盟、特许经营合同解除。特别擅长处理复杂疑难合同案件,精于调解谈判。欢迎咨询。
以下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民事起诉状

  原告:欧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xx县xx镇xx村xx组村民,身份证号a码xx,

  被告:欧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xx县xx镇xx村xx组村民,身份证号a码xx,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x万元及利息(注:利息计算至债务全部清偿日止。现暂从20xx年x月计算至起诉之日即20xx年x月、按月一分五计息、共xxxx元整);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系同村村民。20xx年xx月xx日,被告因需资金周转,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出于帮忙之心,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x万元和向他人借的x万元共x万元整一起借给被告,被告出具了借条一张。借条载明:借现金x万元,借期x个月,月利息一分五,利息八分。后被告共支付给了原告x个月的利息。截止同年x月份,被告分三次偿还了原告借款本金x万元。此后被告既未向原告支付利息,也未偿还借款本金。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均未果,被告现在还躲避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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