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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公司劳动律师法律顾问 企业被员工告劳动仲裁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0-06-29 00:21:02 浏览次数:68次
区域: 广州 > 荔湾 > 坑口
类别: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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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法律知识:
无论是诉讼还是仲裁,都具有不可逆的性质。已经审理,非经法定事由不得改变。因此,在处理仲裁的问题需要小心谨慎,那么劳动仲裁开庭期间有哪些注意事项?下文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1.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员和仲裁庭制度,在仲裁员(仲裁委员会指定或当事人选择)主持下,当事人在仲裁庭这个法定的、封闭的场所内就案件事实进行了解、质证、辩论、调解。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庭的事实进行法律适用,作出裁决。

  2.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权利:

  (1)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的权利;

  (2)有申诉、申辩、质询、质证的权利;

  (3)有请求调解、自行和解、要求裁决的权利;

  (4)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5)申请人有放弃、变更、撤回仲裁请求的权利;

  (6)被申请人有承认、反驳申请人仲裁请求、提起反诉的权利。

  3.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义务:

  (1)应当遵守仲裁程序和仲裁庭纪律的义务;

  (2)应当如实陈述案情、回答仲裁员提问;

  (3)应当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进行举证;

  (4)应当尊重对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加人;

  (5)应当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裁决文书。

  4.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庭组成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可以申请仲裁庭组成人员回避。

  5.仲裁员要求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时,申请人应当全面陈述仲裁请求。

  6.仲裁庭质证阶段,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仲裁员一般会要求当事人在证据质证前提交已掌握的全部证据,质证完毕后,非经仲裁庭许可,当事人闭庭后补充提交的证据一般不再作为定案依据适用。

  7.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仲裁员告知达成调解协议的法律后果和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法律后果后,询问当事人调解意愿时,当事人应当理性并明确地回答自身是否愿意在仲裁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如果双方均表示愿意在仲裁庭主持下进行调解,仲裁员首先会要求双方明确调解的方案,再从中找出差距与症结所在,然后采取双方在场或各方单独洽谈的方式做当事人思想工作。

  8.在仲裁庭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将当庭送达《仲裁调解书》,该调解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执行力。如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仲裁庭将当庭裁决或择日裁决。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诉讼:
1.劳动报酬、加班工资纠纷
2.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
3.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纠纷
4.续签劳动合同纠纷
5.变更劳动合同纠纷、劳动合同履行纠纷
6.因不缴少缴社保等问题引发的劳动纠纷
7.集体劳动纠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诉讼律师服务
8.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纠纷、违约金纠纷、服务期纠纷
9.工伤职业病纠纷律师服务
10.劳务派遣纠纷、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纠纷
11.其他劳动人事争议律师服务

公司企业劳动纠纷法律顾问服务:
1.以电话咨询、邮件咨询或当面咨询的方式;
2.以审核、修改或起草日常行政管理文书的方式,如通知、信函、公告、决定,等等;
3.以审核、修改或起草合同协议的方式,如劳动合同、聘用协议、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劳务用工协议、兼职协议,等等;
4.以审核、修改或起草规章制度的方式,如员工手册、招聘制度、培训制度、工时制度、考勤制度、假期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薪酬制度、福利制度、保密制度、奖惩制度、辞退制度、交接制度、安全卫生制度,等等;
5.以设计人事表单的方式;
6.以设计专案的方式,如员工入职管理流程方案、员工离职管理流程方案、加班成本与风险控制方案、商业秘密保护方案、企业变革员工处理方案、企业规章制度建设与重整方案,等等。
7.为企业并购或者分立项目提供劳动法律咨询
8.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律师代理、参与调解
9.其他法律顾问律师服务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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