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娜律师电话:18620925766;15002029619;微信号:chen21070529 ; Q Q:522-5429-47。陈锐娜律师是广州遗嘱遗产继承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家庭遗产纠纷案件,办理遗嘱公证、诉讼分割遗产、宅基地、房产继承,遗嘱效力纠纷,遗赠协议纠纷、遗嘱是否有效的继承分割纠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口头遗嘱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 立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
(2) 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应当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
(4) 立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
口头遗嘱适用场合的特殊性:
(1) 口头遗嘱一般只适用于立遗嘱人因病情危急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生命极度危险的时刻;
(2) 口头遗嘱须有两名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方可有效;
(3) 口头遗嘱的失效情形,即危急情况解除后,立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立遗嘱人可以及时将口头遗嘱变更为其他形式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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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有效吗 广州天河区遗嘱遗产纠纷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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